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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體衛生標準 1、河道、湖泊等水體水面清潔,水流暢通,無漂浮物、無臭味。 2、岸坡整潔完好,無暴露積存垃圾,無堆積雜物、無亂搭亂建。 3、無直排污水現象。 4、外環境無活鼠,無鼠糞、鼠洞、鼠咬痕等鼠跡。水體無蚊幼蟲孳生。 注 意 事 項 1.特別要排查小型水體,垃圾、油污、漂浮物要及時打撈,無黑臭水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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